智能绘图的草图必须在某个基准面上,可以是原有的主视、右视、俯视三个基准面,也可以创建新的基准面。
点击<新建基准面>,然后选择对象。
当选择的对象足以表达出一个平面时,软件就会生成这个平面的预览。
通过选择对象和修改参数得到想要的效果后,点<应用>生成基准面。
目前支持的创建类型有下几种:
(1)三点
(2)点和线
(3)线和线(必须是可共面的直线,不可以选异面的两条线)
(4)线和面(线是面上的直线,新的基准面可以绕直线旋转)
(5)单一面(新的基准面可以平移)
软件会判断当前选择的对象是否足以得到一个确定的平面:
(1)对于不支持或不合法的选择,会提示“当前参考对象选择无效”
(2)当前对象不足以确定一个平面,希望继续选择,会提示“选取参考对象”
(3)创建的参考面合法,会提示“完全定义”
1、可拾取的对象是端点、线、面、线的中点、原本的坐标轴和原点。
2、如果没有点击过参考对象栏,则将选择对象顺次添加到参数栏,作为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参考对象;如果点击了某个参考对象栏,后续选择只更新这个对象。
3、选择对象的颜色和参数框的颜色对应(橙色、红色、蓝色)。
4、一个对象被选择两次,就代表取消选择;也可以在参考对象栏用右键弹出式菜单删除已选对象。
1、当只选择了一个平面时,对象下方会出现“偏移距离”参数,得到的基准面是被选平面沿着法线方向偏移的结果。
例如下图是选中的黄色平面偏移50mm得到的基准面。
2、如果选择了一个面和面上的一条直线,面参考对象下方会出现“夹角”参数,参考面是所选平面绕着所选直线逆时针旋转设定角度得到的。
例如下图是选中的黄色平面,绕选中的红色直线旋转50°得到的基准面。
3、变换:变换包含“旋转角度”和“反转法向”。
旋转角度:参考面的XY绕着法向逆时针的旋转角。
反转法向:法向决定了草图是在基准面的“正面”还是“背面”。
例如下图,可以看到参考面的法向(蓝色轴)是向上的,所以参考面上的草图默认向上拉伸切除。
(当然了,此时勾选支管参数里的<反向拉伸>,可以得到支管向下拉伸切除的效果)
1、主管尺寸修改后,参考面实时更新。
参考面是通过选择主管上的元素而创建的,所以,当主管的参数和尺寸发生变化时,参考面也会随之改变。
2、基准面支持编辑、复制和删除
点击资源树中的基准面,左键点击可编辑;右键点击可以复制、删除、正视于、在基准面上创建草图。
**参考面删除时,会删除同时删除在此参考面上建立的支管!
**基准面处于编辑状态时,弹出式菜单中没有正视于和添加支管草图的选项